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48:51
从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新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必须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外出时,还应佩戴犬牌并使用犬绳,确保不伤人、不传播疫病。街道办事处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工作,以防止疫病传播。法律明确了流浪犬、猫的处置问题,并将养犬的相关内容首次纳入国家法律范畴,使养犬不登记、遛犬不牵绳等行为成为违法行为,更具约束力。《动物防疫法》的修订,不仅强化了对流浪犬、猫的管理,还对养犬人的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旨在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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