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45:16
积分计算方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共分为三个项目: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总分为120分。务工社保积分项目中,主申请方在厦门的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得4分,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比例计算,补缴月份不计入;副申请方的社会保险按每满一年积2分,同样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比例计算。稳定居住积分项目下,主申请方在厦门的居住时间每满一年积2分,不满1年按实际天数计算。如果在湖里区购买了符合居住条件的商品房且产权比例超过50%,可得24分。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保缴纳地均在湖里区,每满一年积1分。计划生育积分项目中,随迁子女如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则积5分;反之,若违反政策,无论是否接受处理均不得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