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46:50
对于租住商品住房的情况,同样要求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如果职工申请当月的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则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上限为500元;若职工申请当月的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则每月可提取的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首次申请时,可以提取六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次申请的间隔为六个月,间隔期内未提取的,可在下一期累计提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还是商品住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期满后,未提取的租金可在下一期进行累计提取。这一政策旨在帮助缴存职工减轻住房租金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