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22:28:01
办理条件包括: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单位变动、转学升学或原选定医院不再适宜等情况,需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流程为:参保人需携带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医保经办机构将审核材料并完成变更登记,参保人需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确认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所需资料包括: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等基本资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户口迁移证明、居住地变化证明、工作单位变动证明、转学或升学证明、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证明、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等。联系方式为: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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