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23:09:27
单位可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而确定职工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芜湖市统计局数据,2017年度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884元,月平均工资为5574元。经计算,2018年度芜湖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722元,即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16722元的按16722元计算。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下限不得低于2017年度芜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即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350元的按1350元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350元至16722元之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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