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6 00:26:01
产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分为两种情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标准是按照生育前的工资标准。如果生育前工资标准每月浮动,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额来确定其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通常情况下,员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生育生活津贴,其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女职工已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不足部分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