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6 00:27:58
对于具有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持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于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由于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本区跨镇街“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地所属镇街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同样,由于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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