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6 00:25:24
申请条件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并出具认定意见;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无产权住房(含公寓);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申请流程涉及两方面,租房补贴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发放,每季度发放前需重新复核人才资格;购房补贴则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市及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发放,每年发放前也需重新复核资格。补贴资金方面,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租房和购房补贴资金,市财政承担75%,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财政承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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