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30 23:48:33
若劳动者要求企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企业有责任予以执行。如遇企业不予配合,劳动者可在完成相应工作交接后自由离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