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9 18:28:32
1、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为海军潜艇学院现役军官、士官,在职文职人员。2、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为海军潜艇学院纳入军队正式职工数据库管理的职工。3、海军潜艇学院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4、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为海军潜艇学院转业或列入转复员计划的军人。5、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为海军潜艇学院聘用社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为海军潜艇学院管理的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或数据库内正式职工(含已移交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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