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30 10:43:03
首先,从发行主体上来看,纪念币是由国家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时期为了纪念某一重大事件、历史人物或特定地域文化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而纪念章则没有如此严格的发行主体限制,它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甚至个人为了某种纪念意义而定制的,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地位。其次,在法律地位上,纪念币作为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具有与现行流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其面值、设计、发行数量等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和保护。相反,纪念章不具备法律赋予的货币属性,它更多的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品,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制作工艺、历史文化内涵以及收藏者的个人喜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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