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30 10:32:17
2.可得利益的性质:合同履行后方可实现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未来利益,且需通过合同的如期履行来获取。3.可得利益的特点。- 未来性:利益发生在违约行为之后,需要通过合同履行才能实现。- 期待性:当事人合理预见的,希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利益。- 现实性:具备实现条件,只要合同履行,利益即可获得。4.直接损失的定义:因违约导致的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或灭失,以及必须支付的费用。5.直接损失的包括内容。- 订约费用支出得不到补偿。- 履行后未获得的对价。- 标的物交付瑕疵导致的全部损失。- 履行迟延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