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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01:19:58
此外,起报点也有所调整,从原来的1001元降至801元。结报项目原则上与去年相同,但在具体费用限额方面有所变化,比如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费、肾功能衰竭透析费、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费等,由原来的每年限5000元调整为每年限10000元。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的医药费,如果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也有所增加,达到了20%。结报次数也有所调整,从原来的每年结报两次调整为结报三次,具体结报时间分别为上半年一次、第三季度一次和年底一次。这样的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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