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01:20:11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注意:仅关于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处理,此类案件应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首先,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之后,准备好申请仲裁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人数+2)。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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