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30:26
根据《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决定,禁止商品房预售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一、合同转让的条件;合同转让的条件。1.转让的合同必须为已经合法生效的合同。2.该合同不是婚姻、继承、抚养等身份关系而产生。3.该合同中所包含的转让的标的物没有法定或约定不得转让的条件。4.转让行为应当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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