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32:46
我的同事小李与我是同一所师范大学的同学,3年前从大学毕业后一起被聘到同一所中学任教。今年春天,小在上课时,一张姓学生不听讲,提醒过多次仍不改正。小李非常生气,上去打了张姓学生一个耳光,那个学生立即规矩了许多。谁知,第二天张姓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说其孩子的耳朵昨天被打聋,正在医院治疗。经学校协调,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后张姓学生被鉴定为轻伤,张家即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控告了。不久前,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为此,学校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的处理。不知是否会因此丧失教师资格,十分烦恼,特委托我来咨询一下,急盼回音。律师解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