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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32:12
二、办理材料按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或拟变更法人的身份证。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交委托办理需提交。审查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32号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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