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28:3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2、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一)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三)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四)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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