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45:12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申办手续。(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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