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38:59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房地产权证(原件)。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二、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缴费用。(一)登记费;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权利人缴纳。土地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0.10。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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