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24:54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