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21:38
            1、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2、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4、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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