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35:36
2、当事人向人民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澳门、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该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二、向人民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的证据有。(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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