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3:33:05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一、军人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字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3、《居民身份证》。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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