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01:46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一、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1、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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