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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04:19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如何裁定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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