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5 05:57:05
单位可以对工作业绩不好的员工进行批评和纪律处分,但不能随意建立黑名单和限制其就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劳动纪律等因素,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支付劳动报酬,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处以罚款:”单位建立黑名单限制员工就业权利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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