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4 20:55:10
对公式无异议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委派至合肥市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取消录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人员考核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薪酬待遇根据《合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合编办【2018】173号文件)执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市核定的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月基本工资375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日常考核情况发放。养老服务中心需要干的事有。1、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结算、调整、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配合局有关科室制定养老保险有关。3、具体实施市级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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