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09:43:44
包装上没有厂址是违法的。产品质量法规定包装上的标识: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等。《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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