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09:43:47
地质灾害治理是指为了防止或者减轻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采取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地质灾害治理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地质灾害治理可以办理临时用地,但是需要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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