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11:19:34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次检查下架7种饮品,价值1000多元的货物,内有红牛、乐虎等“普通饮料”和一些劲酒。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不改正将面临罚款。由此可知,主动撤下红牛,是整改了,是不会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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