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12:09:11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是一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属于税收违法行为的一种。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检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审查、处理,并对检举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检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被检举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尽可能提供被检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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