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11:37:04
1.对公民和法人的各种法律文书、证明、委托、声明、协议等文件进行公证,并为公证书加盖公章。2.对遗嘱、捐赠、财产赠与等具有重大法律意义的文书进行公证。3.对在国外签发的证明、委托、声明等文件在我国境内进行公证。4.收集、整理、保存公证材料并维护公证文书档案。5.根据法律规定,对公证事项纠纷进行调解,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6.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7.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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