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30 18:39:59
出生证明补办地点:西昌市妇幼保健院六楼医务科,需要原签发机构提供:产妇病历首页复印件;分娩记录(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婴儿记录复印件;首次签发出生证存根复印件(无存根时填写出生医学记录表);而办理人提供资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报纸原件等,由此可知是西昌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一般指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