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1 04:22:37
1、副营职或副科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3、在驻边疆国境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地区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4、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5、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6、年满35岁以上且军龄满15年以上的干部,高等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满5年以上的干部,以及在尖端科学技术部门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干部,经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妻子和儿女可以随军队安置生活。随军,跟随军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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