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1 04:47:34
1、应届高校毕业生。2、自2003年起到2014年之前毕业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3、2014年以后(含2014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4、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7、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8、上年度收入合格,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9、有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10、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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