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1 05:19:42
1、中国的法律按部门法共分为七大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些部门法是按照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划分的。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的人或事,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范围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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