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1 00:23:28
有。怀孕的女职工享有选择权,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对于怀孕女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实际上不能履行的,则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在《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怀孕女职工享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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