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16 21:4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长度85.6mm,宽度54mm,厚度0.9mm。证件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及彩色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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