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17 02:18:55
1、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台湾当局的代表被驱逐出联合国。这是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也是新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重要体现。2、1971年10月25日晚,第二十六届联大正式表决中国代表权问题。首先付诸表决的是美日等国提出的“逆重要问题案”。这一提案因55票赞成、59票反对、15票弃权未获通过。“双重代表权案”也因此成为废案。尽管美国政府积极开展“拉票外交”,但“两阿提案”仍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在中国代表不在场的情况下,联大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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