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8 21:11:30
被纪检委留置最长时间是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纪检委的工作对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监督和纪律处分,确保党员和干部遵守党的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从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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