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23 04:5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次修正时间是2020年10月17日。是为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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