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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23 03:56:43
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调味料、饮料等食品的企业,成立于2008年0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阙嘉华,注册资本为11,968万 (元),注册地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86号。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十五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双休日,应当提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公司的平均工资为13,000元/月,其中最多人拿6,000-8,000元/月,占33.8%。该公司的员工福利待遇包括员工培训、医疗保险、年终奖、住房公积金、员工旅游等。综上所述,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应当在每月的十五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违反了规定,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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