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23 03:58:56
1.如果参保人员是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在中西结合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个人自付25%;如果是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个人自付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2.如果参保人员是城镇职工医保,那么在中西结合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个人自付10%;如果是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自付5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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