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5-01-04 07:22:06
2.专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年度预算由科技部与财政部根据科技基础性工作的需求和财力状况确定。3.专项资金的安排需遵循国家科技发展政策和重点领域要求,坚持支持重点、科学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4.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央组织科研院所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基础数据类、基础标准类、种质资源类以及其他相关的科技基础性工作。5.专项资金以项目形式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30至500万元,控制支持额度大的项目数量。6.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管理费,项目费由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组织管理费由科技部具体管理和使用。7.科技部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科技需求,发布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8.项目申报需符合规定,经科学论证,每年申报一次,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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