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26 21:13:10
根据我国民法典,法定监护人的优先级是父母,若父母离异,只要不存在父母犯罪、虐待或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情况,监护关系不会改变。协商监护适用于父母无法成为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协商监护的范围广泛,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及其他亲友等。指定监护则是在协商不成时,由相关机关进行指定。这些机关包括未成年人父母的单位、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委员会等。如果对机关指定有异议,可在30天内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法院在指定时有特定的顺序,只有在前面的选项明显不利时,才考虑后面的选项。同时,若被监护人具备识别能力,还需要听取其意见。在指定监护的情况下,若其他亲友不同意,则不能强行指定。若同意,则还需得到相关单位或委员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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