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22 12:14:53
1.市场主体类型选择自由:大学毕业生在创业时可以选择多种市场主体类型,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税收优惠政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时,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提供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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