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22 21:11:44
首先,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为从境外进入的各类固体废物。其次,在客观方面,构成该罪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将境外固体废物带入境内,并进行倾倒、堆放或处置的行为。具体包括。1.倾倒:通过船舶、汽车等工具将固体废物运至境内并倾卸。2.堆放:将境外的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境内任何地方。3.处置:在中国境内处理境外来的固体废物,如焚烧或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以减少废物数量、体积,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性。只要实施了上述任意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再者,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单位则需符合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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