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9 15:47:57
户籍和就读幼儿园均属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从4月16日起凭户口簿在就读幼儿园领取报名资料,其余适龄儿童则需到户籍或居住(暂住)地居委(村委)所属的报名点领取相关资料,并进行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名号的小学新生家长须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居委,在4月20日至23日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小学普通借读生的申请条件有所调整。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想在区直小学申请借读,其父母需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同时工作和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营执照。小学新生借读须在4月22日、23日到居住(暂住)地居委(村委)所属报名点办理申报手续,5月31日可在递交申请的报名点小学了解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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