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22:05:44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53号)进一步明确了户口迁移政策。在中等城市,如城区人口在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可以申请当地常住户口。这包括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等。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条件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较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而对于综合承载能力较大的地方,则可以根据需要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不过,必须明确的是,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或金额的要求,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上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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